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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海南师范大学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2012-12-27 17:17:35 点击率: 来源:本站

 

各学院:

    为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的热情,培养当代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精神和科研能力,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同时,发现和培养一批有潜力、有作为的学术科技人才,迎接2013年11月举办的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团委、教务处决定于2012年9月至2013年4月联合举办海南师范大学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2年9月至2013年4月

    二、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 追求真知 勤奋学习勇于创新 全面发展 迎接挑战

    三、竞赛活动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次活动的顺利进行,特成立海南师范大学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如下:

    组委会主任:张诚一副书记

    组委会成员由校团委书记、教务处处长以及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和分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组成。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办公室主任由校团委书记兼任;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在学术上有较深造诣的专家、学者组成。

    四、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

   (一)参赛资格

    在籍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加。

    1.作品要求

   (1)竞赛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含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共三大类。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所有作品均要以学生为主,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先进性、理论性和现实意义。以论文形式提交的作品要严格遵守相关原则和格式。

   (2)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全国竞赛申报日前2年内(2011年7月1日后)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和集体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的60%以上的研究工作,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1位学生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且集体作品总作者数不得超过5人。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荣获校二等奖以上的2011年、2012年暑期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调查报告可以参赛。

   (5)2011年7月1日后完成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成果、我校开放实验室项目成果和“榕树计划”大学生科普行动项目成果可参赛。

   (6)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7)发明制作类作品申报时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实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照片)。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也可一同附上。

   (8)人文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篇论文在8000字以内,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

   (9)参赛作品必须聘请指导教师。有兴趣、有专长的但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我校教职工可担任指导教师;鼓励我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非本校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经所在学院允许,亦可担任指导教师,

  (10)参赛作品必须由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推荐者所在单位确认。

   2.作品申报

    各学院申报参加学校比赛的作者要认真填写《海南师范大学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选手登记表》,作品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的还要求填写《海南师范大学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论文、报告类登记表》;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填写《海南师范大学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制作类登记表》。表格电子版可登录校团委网页(http://second.hainnu.edu.cn/dzjgou/Tuanwei/)直接下载,每件参赛作品要附上参赛选手登记表和作品登记表(论文、报告类登记表或制作类登记表)等纸质资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并于2013年3月5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参赛作品撰写格式参考见校团委网页(http://second.hainnu.edu.cn/dzjgou/Tuanwei/)。

    五、竞赛步骤与进程

   (一)各学院组织作品及预审阶段(2012年9月—2013年2月28日)

    1.2012年9月,下发竞赛通知。

    2.各学院在教师和学生中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

    3.各学院对学院参赛作品进行酝酿、选拔和预审。

    4.学校成立组委会和专家评审委员会。

   (二)作品申报阶段(2013年2月28日—3月5日)

    2013年3月5日以前,各学院向组委会报送已选定的参赛作品、作品登记表等资料。

   (三)作品复审阶段(2013年3月6日—3月14日)

    校团委依实际情况对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同专业的参评作品进行一定分级和分组,评审委员会的专家按相应的评分标准对作品进行复评,确定入围决赛答辩作品名单。作品的形式审查由第一作者所在的学院完成,校团委进行复查,一旦发现不合格者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四)终审答辩阶段(2013年3月15日—3月20日)

    举办作品答辩会,聘请专家对复评分数较高的作品作者进行问辩,确定最终获奖作品名单。

   (五)表彰展示阶段(2013年3月21日—4月下旬)

    公布获奖名单,颁发奖状,证书和奖金;开展竞赛获奖作品展示活动。

    六、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共设一、二、三等奖、鼓励奖若干名,对获得一、二、三等奖、鼓励奖的作品作者按项目分别给予1000元、600元、400元、100元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团体成绩以学院为单位,按文、理学科分类,分设“挑战杯”理科杯和“挑战杯”文科杯。团体总分成绩以各学院学生参赛作品获奖情况来确定,计算方法如下:一等奖作品每篇(件)计100分,二等奖作品每篇(件)计70分,三等奖作品每篇(件)计40分,鼓励奖作品每篇(件)计20分。各学院获奖作品按以上分值累计,即为本单位团体总分成绩。如遇团体总分相等,则以获一等奖的个数决定团体总分的名次,以此法类推至三等奖;若获奖等级和个数完全相同,则名次并列。

    此外,根据学院组织竞赛工作情况,将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根据指导教师参与指导情况,将评出“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

    七、竞赛活动的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挑战杯”竞赛是为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要求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院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要按照竞赛规则、实施计划的要求,认真组织,把竞赛当作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二)精心组织,夯实基础。各院要坚持服务育人的宗旨,突出创新理念,发挥服务功能,精心组织安排好“挑战杯”竞赛,动员优秀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提高竞赛的质量与水平。各院应向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导和物质技术支持,动员有经验的专家、教授对学生科研活动进行指导,帮助学生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

   (三)建章立制,宣传品牌。各院要积极制定配套政策,积极促成“挑战杯”竞赛成果的转化和对学生激励的制度化;可以制定学生学术科技活动奖励办法,更好地扶持、激励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激励更多的专业教师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海南师范大学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选手登记表.doc

海南师范大学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论文、报告类登记表.doc

 

 

 

 

 

 

 

 

 

 

共青团海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2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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